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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莫愁路院区餐厅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9 访问次数: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其莫愁路院区餐厅改造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莫愁路院区餐厅改造项目

    编号:  ZJ066025H9ZC0058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需求: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莫愁路院区餐厅改造。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280629.52元。

最高限价:280629.52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应答处理。

工期:5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7、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8、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购标及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14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登录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jsygjy.cn)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jsygjy.cn)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文件。

(2)平台网址为:https://www.jsygjy.cn。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费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磋商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可在“费用管理--发票管理”下载发票;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招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招标文件服务费100元,平台下载费200元,获取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4室

联系人:钮驰,徐云飞

联系电话:13770552830,13951080552

邮箱:114778553@qq.com

邮政编码: 210009

采购人: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南京市莫愁路天妃巷123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25-52226270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事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莫愁路天妃巷123号南京市妇幼保健院2号楼418会议室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上午09:30

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每个供应商仅限授权代表一人出席)。

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名称(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其他说明事项: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