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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大南大楼中国经学研究院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2 访问次数:

项目概况

南师大南大楼中国经学研究院装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jsyg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月24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B06602521ZC02180

1.2项目名称:南师大南大楼中国经学研究院装修改造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80万元

1.5最高限价:80万元

1.6采购需求:南师大南大楼中国经学研究院装修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随园校区南大楼一楼,主要用于中国经学研究交流、研究生办公、学术交流。上述需要改造的房间目前为教室、储物间,现重新按使用功能进行装修改造,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7工期60日历天

1.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行业划分:建筑业

1.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成立未满三个月法人或成立未满三个月其他组织的可以不提供),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在20255月至202510月中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时间:20251112日至20251119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jsygjy.cn)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下载文件。

2)参与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参与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需要发票的,可在“费用管理--发票管理”模块下载发票;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招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参与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供应商平台咨询电话:025-83306809(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6)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3.4本项目文件售价:免费。

3.5本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511月24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113号开标室。

4.3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磋商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202511月24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项目磋商文件。

7.3勘察现场:本工程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供应商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采购人将不予采纳。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师范大学

   址: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1587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人:褚晶晶 左卢成

   话:025-83314167

电子邮箱:chujj@jcec.cn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101001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晶晶 左卢成

电话:025-83314167